【楊運籌】年齡“王魯”說芻議:以董仲舒為中聊包養網站間
年齡“王魯”說芻議:以董仲舒為中間
作者:楊運籌(同濟年夜學人文學院博士研討生)
來源:《原道》第38輯,陳明、朱漢平易近主編,湖南年夜學出書社2020年8月出書
時間: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玄月十一日癸卯
耶穌2020年10月27日
內容撮要:《年齡繁露》中,董仲舒提出了“王魯”說。“王魯”,即以魯或假托魯為王。“包養網VIP王魯”說遠承孔子“變魯”說,所謂“齊一變至于魯,魯一變至于道”,“變魯”,即變魯至于道。
“王魯”又與“絀夏”“新周”“故宋”相聯,王魯,即魯繼周為新王,它合適三統循環、文質相復的王朝更迭理則。董仲舒等漢人論定“王魯包養網推薦說”一方面是上探孔子“緣魯以言王義”的微旨,另一方面是要處理漢代秦而興的符合法規性問題。
而在具體處理漢朝代秦而興的解釋學說時,“三統循環”之外另有“五德終始”,兩者是聯系在一路的,并且彼此沖突。出于勾銷秦統,為漢立法的意圖,董仲舒采用“三統循環”而不取“五德終始”。
質言之,漢為新王包養違法,直接上承三代,而非接續秦統。魯和漢皆是“新王”,故而,董仲舒申說“王魯”說,內里映照的實際是王漢,以漢為新王。
關鍵詞:年齡;王魯;孔子;董仲舒;王漢
司馬遷自陳其作史之起因,乃是上承孔子而紹法《年齡》,論《年齡》有言道:“撥亂世反之正,莫近于年齡。年齡文成數萬,其指數千。”(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)司馬遷師事董仲舒,論“年齡”多襲用董義。
董仲舒其人精于“年齡”:“故漢興至于五世之間,唯董仲舒名為明于年齡,其傳公羊氏也。”(《史記·儒林列傳》)董仲舒在闡發“年齡年夜義”中,提出了“王魯說”,《三代改制文》“故《年齡》應天之作新王之事,時正黑統,王魯,尚黑,絀夏,親周,故宋。”[1]
踵繼董仲舒,何休積數年之力撰成《年齡公羊解詁》,專門發揚年齡義法,“王魯說”被列進“三科九旨”中的“一科三旨”,“新周,故宋,以《年齡》當新王”,[2]“《年齡》托新王授命于魯”。[3]
換言之,“《年齡》當新王”就是“王魯”。何休之后,“王魯說”遂成為后來公羊家說解“年齡”的定論。[4]那何謂“王魯說”?
一、董子“王魯”說
董仲舒論說“王魯”,依《年齡繁露》,顯見的除上文所引《三代改制文》,還有《俞序》與《奉本》,說法略有差異。
《俞序》有:“仲尼之作年齡也,上探正天端,王公之位,萬平易近之所欲,下明得掉,起賢才,以待后圣,故引史記,理舊事,恰是非,見王公,史記十二公之間,皆衰世之事,故門人惑,孔子曰:‘吾因其行事,而加乎王心焉,以為見之空言,不如行事博深切明。’”[5]
《奉本》有:“孔子曰:‘吾因行事,加吾王心焉,假其位號,以君子倫,因其成敗,以明順逆。’故其所善,則桓文行之而遂,其所包養網比較惡,則亂國行之終以敗。故始言年夜惡,殺君亡國,終言赦小過,是亦始于粗粗,終于精微,教化風行,德澤年夜洽,全國之人,人有士正人之行,而少過矣,亦譏二名之意也。”[6]
董仲舒兩次提到孔子作《年齡》,因行事以加王心。在《奉本》中,“王魯”被稱之為“緣魯以言王義”:“夫至明者,其照無疆,至晦者,其闇無疆;今年齡緣魯以言王義,殺隱、桓以為遠祖,宗定、哀以為考妣,至尊且高,至顯且明,其基壤之所加,潤澤之所被,條條無疆。
前是常數十年,鄰之幽人近其墓而高超。年夜國齊、宋,離不言會。微國之君,卒葬之禮,錄而辭繁;遠夷之君,內而不過。當此之時,魯無鄙強,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,邾婁庶其、鼻我、邾婁年夜夫,其于我無以親,以近之故,乃得顯明;隱、桓、親年齡之祖先也,益師卒而不日;于稷之會,言其成宋亂,以遠外也;黃池之會,以兩伯之辭,言不以為外,以近內也。”[7]
“前是常數十年,鄰之幽人近其墓而高超”與“年夜國齊、宋,離不言會”兩句歷代名家皆無確解,蘇輿以為包養情婦兩句有脫誤,不知確否,即使是也不影響對文義的整體性懂得。
結合以上《俞序》與《奉本》的兩段話,可知董仲舒的意思是:因有王心,故“緣魯以言王義”,孔子之作《年齡》,是假借魯史來寄寓改制的國法,這恰是對王魯說的發凡。
以現有的文字資料看,“王魯說”首見于董仲舒。董氏自有師承,“子夏傳與公羊高,高傳與其子平,平傳與其子包養留言板地,地傳與其子敢,敢傳于其子壽。至漢景帝時,壽乃共門生齊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,與董仲舒。皆見于圖讖。”[8]
子夏,即卜包養站長商,為孔後輩子,從子夏大公羊壽,計有五代,董仲舒師出公羊壽,為公羊正傳。換言之,董仲舒之學脈可以上溯孔子。經分今古,漢武帝設立的五經博士,甚至宣帝時共存的十四博士,都屬于今文。今文經師授源流,都可上達孔子,董仲舒之公羊學只為此中之一。與今文經比擬,古文經無師授。
說古文經無師授也不太恰當,古文經也有師授,古文經以文字、詁訓為法解經,古文經師也有老師,其后更有門生,只是古文經不現在文經重義法,這一點在《年齡》經上體現尤為明顯。《年齡》有三傳,《左傳》重史實,《公羊傳》《谷梁傳》重義理,即常說的“微言年夜義”。
當然,今古經之別也有一個時間先后,“《左氏》先著竹帛,故漢時謂之古學。《公羊》,漢世乃興,故謂之今學。”[9]《公羊傳》在未著于竹帛之前,同其他的儒家經籍類似,靠的是口傳心授。
口傳心授不克不及記載于籍,徐彥以為:“孔子至圣,卻觀無窮,知秦無道,將必燔書,故《年齡》之說口傳子夏。度秦至漢,乃著竹帛”。[10]孔子天然不克不及確知身后之事,說孔子“知秦無道,將必燔書”如此,顯系推尊孔子和神化其作《年齡》之事。
徐彥之說實出于何休:隱二年,紀子伯、莒子盟于密。《公羊傳》云:“紀子伯者何?無聞焉爾。”何休解云:“言無聞者,《年齡》有改周授命之制,孔子畏時遠害,又知秦將燔《詩》、《書》,其說口傳相傳,至漢公羊氏及門生胡毋生等,乃始記於竹帛,故有所掉也。”[11]
口傳心授當確有其事,但無法論定其實,所能探討的只能是見之于竹帛、傳于后世的文字。[12]
以《公羊傳》看,記載了多個公羊先師,學者已有所梳理。[13]如是說來,董仲舒公羊之學不消除有繼承自孔子、公羊先師的“微言年夜義”。但究竟哪些是習傳的義法,哪些是董仲舒個人的發揮,無從考論,若是真有,習傳的和發揮的已經融為一體,難以區分。
董仲舒尊孔,認為“孔子作年齡,因行事而加王心”、“緣魯以言王義”,此即王魯。“王魯說”出自公羊先師還是董仲舒,不得而知。既然有所口傳包養網推薦心授,循著這個路徑,不由要追問,孔子自包養金額己能否有“王魯”或許說同“王魯”有附近的表述及思惟傾向。
二、孔子“變魯”說
孔子答子張“十世可知也?”之問,“殷因于夏禮,所損益,可知也;周因于殷禮,所損益,可知也;其或繼周者,雖百世可知也。”(《論語·為政》)繼周者究竟是誰?孔子沒有明確地說,只是在由殷、周二代在各自繼承前代禮制時所做的增損補益時,總結出了王朝更迭的普通理則。[14]
換句話說,繼周者無論是誰,在禮制上都必定要遵守增損補益的理則,即使繼周者是魯國,也不克不及破例。依照潘雨廷所論,孔子平生之思惟先后經歷了“為東周”-“西周文王之德”-“堯舜之德”-“天之歷數”的變化,且在這個過程中孜孜以求“變魯”之道。[15]
“變魯”,孔子亦說,“齊一變至于魯,魯一變至于道。”(《論語·雍也》)對于此章的解釋,眾說紛紜,茲列如下三種具有代表性的見解:
(1)包(咸)曰:“言齊、魯太公、周公之余化,太公年夜賢,周公圣人。今其政教雖衰,如有明君興之,齊可使如魯,魯可使如年夜道行之時。”[16]
(2)孔包養感情子之時,齊俗急功利,喜夸詐,乃霸政之余習。魯則重禮教,崇信義,猶有先王之遺風焉,但人亡政息,不克不及無廢墮爾。道,先王之道也。言二國之政俗有美惡,故其變而之道有難易。[17]
(3)變魯而至于道者,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。變齊而至于魯者,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。[18]這三種說法,各有著重,年夜義附近。齊魯同為東方封國,但風教差異宏大,霸道與蠻橫、禮樂與刑政,各自變革的方式不盡雷同。
齊魯之別,如包咸所說,其來有自也。據司馬遷《史記·魯世家》記載,“魯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魯,三年而后報政周公。周公曰:“何遲也?”伯禽曰:“變其俗,革其禮,喪三年然后除之,故遲。”
太公亦封于齊,蒲月而報政周公。周公曰:“何疾也?”曰:“吾簡其君臣禮,從其俗為也。”及后聞伯禽報政遲,乃嘆曰:“嗚呼,魯后世其北面事齊矣!夫政不簡不易,平易近不有近;平易近平易近,平易近必歸之。”
周公受封于魯國,本該前去封地,但武王早歿,成王年幼,周公不得已留京輔佐,同時讓本身的兒子伯禽就職魯國。伯禽管理魯國,三年有成,于是向周公述職。三年,比擬于太公看三月治齊而言,周公認為伯禽報政的速率太慢,時間太長。
伯禽管理魯國,“革其俗,變其禮,喪三年而后除之”,體現的是禮制的基礎精力,“尊尊親親”,可見魯國是完整貫徹宗法禮制,所以報政遲緩。而太公治齊,“因其俗,簡其禮”,“通工商之業,便魚鹽之利”隨機應變,所以報政敏捷。
一魯一齊,治國方法迥異,頗有儒道之辨的意味。太公預言魯國日后一定臣事齊國,同樣地,周公也預言齊國“魯雖削,有齊者亦必非呂氏也。”[19]魯在宗法禮制之下,世卿世祿,長此以往,社會發展緩慢。齊舉賢尚功,任用異姓賢才,國家權力必陷于別人。
劉向總結說,齊有霸者之跡,魯有王者之跡。[20]值得留意的是,何故太公、周公都預言了各自的國運,但卻不給出能夠的應對戰略,任其發展呢。其實不難懂得,各自的治國理念已定,國家氣象已成,況且天道不成違。
時間推進到年齡之世,周室東遷,勢力江河日下,先后出現五霸。齊桓公任用管仲,管仲依然沿襲齊國舊有“伸輕重魚鹽之利,以贍貧窮,祿賢能,齊人皆悅”(《史記·齊太公世家》),爾后成為年齡首霸。
齊桓公“尊王攘夷”,孔子極為贊許,同時推許管仲。桓公稱霸不以兵車,不是真正的不依附兵車,試想,既要稱霸諸侯,沒有強年夜的兵車、武備絕無能夠。說不以兵車,是嘉許齊桓、管仲“尊包養網評價王攘夷”的“正而不譎”。
齊國因其富庶和軍力,稱霸一時,但管仲逝世后,敏捷式微,到孔子之世,田氏突起,國政已經不在宗室。這一點卻是和魯國類似。魯國完全繼承了西周禮制,但宮室權利逐漸被三桓掠奪。三桓的行為確實不合適臣子之道,君臣名分尚在,從側面反應出禮治的功能。
孔子變魯,任年夜司寇、隳三都,惋惜的是,重振宮室宣佈掉敗,于是周游列國,這算是孔子變魯的具體政治實踐。周游列國,實際上也是在尋求變魯之道。[21]
孔子曾說“魯衛之政,兄弟也”。(《論語·子路》)魯衛本同為姬姓同宗,在血緣上親近。其時的衛靈公因寵信南子,形成南子與衛國世子蒯聵的沖突,致使國力日漸闌珊。衛靈公或說衛國之所以不亡,如孔子所說,有賢人在位,衛國所以不亡。
周游列國之后,孔子亦說“吾自衛反魯,然后樂正,雅頌各得其所。”(《論語·子罕》)編訂經籍,修訂《年齡》,孔子借魯史而言志包養條件,“我欲載之空言,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”(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)
所謂“變魯”,以齊之武備結合魯之文事,換言之,由齊國的蠻橫經魯國的禮儀教化而成霸道。齊國富庶,齊一變至于魯,與“富而后教”相通。霸道教化,更需賢人在位輔政。齊-魯-道,魯已非年齡之時的魯,而是周室禮儀、霸道的代稱。
達至道,若用孔子本身的話來說是,“行夏之時,乘殷之輅,服周之冕,樂則《韶》、《舞》、放鄭聲,遠佞人。鄭聲淫,佞人殆。”(《論語·衛靈公》)
三、年齡“王魯”說
董仲舒說“王包養條件魯”,孔子“因行事以加王心”“緣魯以言王義”,可謂“變魯”的發展,有孔子修訂《年齡》意圖。談“王魯”,顯然不克不及抽離來談,《三代改制文》中,董仲舒將“王魯”“絀夏”“新周”“故宋”并置。“絀夏”也叫“絀杞”,杞為夏之后,魯分封年夜禹之后東樓公于杞地,延續夏朝的宗祀,爵位為公。
“三統”是指前兩朝并己為三統,《年齡》托魯為王則需求將包養價格ptt夏絀置,體現在《年齡》書法上是,莊公二十七年“杞伯來朝”。杞伯本應稱“公”,此處卻稱“伯”,表白絀夏或絀杞。復次,僖公二十三年有“杞子卒”,蘇輿解釋,“始見稱伯,卒獨稱子者,微弱為徐、莒脅,不克不及逝世位。
《年齡》伯、子、男一也。辭無所貶,貶稱子者,《年齡》絀杞不明,故以其一等貶之,明本非伯,乃公也。”[22]董仲舒《年齡繁露·三代改制文》認為,這是推周為新王的體現。依據成例,絀夏之公為伯,年夜禹天然應該并進帝皇序列。
絀夏之后是親周。親周或許新周,是用“親”還是“新”,蘇輿辯論甚詳,以為當作“親周”。[23]“包養網比較親周”和“新周”的討論,與《年夜學》“親平易近”“新平易近”類似,年夜學之道是通過“親平易近”而達到“新平易近”,同理,“年齡”通過“親周”達到“新周”。《年齡》兼有托魯為王與尊周兩意。
《公羊傳》僖公二年、僖公十四年、襄公元年、昭公四年、昭公十三年皆論及“實與而文不與”。“實與而文不與”,實際上贊成,而文辭上不贊成。諸侯本授命于周王,沒有擅自分封國家的權利。
周王室東遷之后,勢包養犯法嗎力江河日下,皇帝徒有虛名,無法掌管全國年夜局以實現撥亂歸正,又屈居于洛邑一帶,這與小國沒有差別。在這種上無皇帝,下無方伯的情況下,全國諸侯有彼此滅亡的,有才能往救濟則救濟是完整可以的。
換言之,諸侯不得專封專討,但皇帝沒有實權,諸侯又可以專封專討,體現在《年齡》書法上就叫做“實與而文不與”。當然,專封專討,不是任何諸侯都會獲得贊許的,除非是像秉持道義的齊桓公普通方可。
宋與杞都是王者的后代,周初微子啟被分封在宋地,延續殷商的宗祀。絀夏后,年夜禹已經歸進帝皇序列,故宋,宋就成為三統中的第一統。便是說,對新王而言,宋和周同為舊二王之后。
絀夏、故宋、新周,依照董仲舒的解釋,三代更迭的理則是文質相復,三統循環。三代各自所尚,初見于《禮記·表記》,[24]其后解經家各自應付成文,文質相復更為明確地說明是司馬遷。
夏道尚文,殷道尚質,周道尚文,《年齡》改周之文,從殷之質,一文一質,由質而文,由文返質,循環往復。這應該算得上是儒家的歷史觀或歷史哲學。
文質往往又和三統相聯。三代夏、殷、周,三代便是三統,三統也叫三正:“三正以黑統初。正日初一于營室,斗建寅。天統氣始通化物,物見萌達,其色黑。故朝正服黑,首服藻黑,正途輿質黑,馬黑,年夜節綬幟尚黑,郊牲黑,冠于阼,昏禮逆于庭,喪禮殯于東階之上。祭牲黑牡,樂器黑質。
法不刑有懷任新產,是月不殺。聽朔廢刑發德,具存二王之后也。親赤統,故日分黎明,黎明朝正。正白統者,歷正日初一于虛,斗建丑。
天統氣始蛻化物,物始芽,其色白,故朝正服白,首服藻白,正途輿質白,年夜節綬幟尚白,旗白,年夜寶玉白,郊牲白,犧牲角繭。冠于堂,昏禮逆于堂,喪事殯于楹柱之間。
祭牲白牡,薦尚肺。樂包養價格器白質。
法不刑懷孕懷任,是月不殺。聽朔廢刑發德,具存二王之後也。親黑統,故日分鳴晨,鳴晨朝正。
正赤統者,歷正日初一于牽牛,斗建子。天統氣始施化物,物始動,其色赤,故朝正服赤,首服藻赤,正途輿質赤,馬赤,年夜節綬幟尚赤,旗赤,年夜寶玉赤,郊牲骍,犧牲角栗。冠于房,喪禮殯於西階之上。祭牲骍牡,薦尚心。樂器赤質。
法不刑懷孕,重包養網VIP懷躲以養微,是月不殺。聽朔廢刑發德,具存二王之后也。親白統,故日分夜半,夜半朝正。”[25]
以上論三統或三正的文字不少,足見董仲舒對三正的重視。如其篇目所示“三代改制”,新王朝初立的“改制”問題,“王者必授命而后王。王者必矯正朔,換衣色,制禮樂,一統于全國,所以明易姓,非繼人與,通以己受之于天也。”[26]
何休進一個步驟歸納為“王者授命必徙居處,矯正朔,換衣色,殊徽號,變犧牲,異器械,明受之于天,不受于人。”[27]夏代尚黑,殷代尚白,周代尚赤,因此服飾、犧牲、器械對應相關的顏色。
夏代建寅,以農歷正月為歲首,殷代建丑,以農歷十仲春為歲首,周代建子,以農歷十一月歲首。三統,周為天統包養價格ptt,殷為地統,夏為人統。
“一曰天統,為周十一月建子為正,天始施之端也。二曰地統,謂殷以十仲春建丑為正,地始化之端也。三曰人統,謂夏以十三月建寅為正,人始成之端也。”[28]十三月,正月。《年齡》開篇“元年,春,王正月”,《公羊傳》解為“王者孰謂?謂文王也。”
孔子作《年齡》,《公羊傳》從立法改制角度解析,認為文王是奠立霸道政教的授命王,《年齡》本應“行夏之時”,但出于政教目標,沿用周正。[29]王者通三統,《年齡》有“王正月”“王仲春”“王三月”。
何休云:“仲春、三月皆有王,仲春,殷之正月頁,三月,夏之正月也,王者存二王之后,使統其正朔,服其服色,行其禮樂,所包養網站以尊先王,通三統,師法之義,恭讓之禮,于是可得而觀之。”[30]
正月、仲春、三月采用的周正,仲春是殷之正月,三月是夏之正月。《年齡》編年,對于所記載的歷史,可以從夏正、殷正、周正三個中的任何一個時間維度往對待,董仲舒、何休及其后的公羊家釋“王”為“文王”,“正月”為“周之正月”,表白了《年齡》所延用的周正內里是包括了夏正與殷正。
用周正,編年紀實系在魯國上,以魯史為經,以他國之史為緯,難免存在“王魯”的原因或傾向,無怪乎公羊家以“王魯”解釋《年齡》與孔子修《年齡》之意旨。
換言之,《年齡》用周歷,周歷內含夏歷、殷歷,夏為人統、殷為地統、周為天統,三統統于《年齡》,通三統而年夜一統。以周之一統為年夜,而魯承繼周,諸國歷史系在魯國歷史上,有合于“王魯說”。
四、董子“王漢”說
董仲舒言,“故《年齡》應天作新王之事,時正黑統,王魯,尚黑”(《年齡繁露·三代改制文》)。三統循環,繼周者當為魯,王魯也。而依據董仲舒的闡釋,當然不錯,但顏色觸及的是女大生包養俱樂部“五行”,引進“五行”就要考慮五行之間的生克。
《年齡繁露》中以“五行”定名或與“五行”相關的有《五行對》《五行之義》《五行相生》《五行相勝》《五行變救》《五行五事》等數篇,此見董仲舒對“五行”的重視。“三統循環”與“五行生克”是解釋王朝更迭的兩個系統,兩相結合難免存在沖突和牴觸。
夏尚黑,黑屬水,殷尚白,白屬金,周尚赤,赤屬火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卻不克水,不合適三統循環、文質相復。如是,“三統”與“五行”必須分別對待,盡管“三統說”中含有顏色替換的向度。
在《年齡繁露》中,董仲舒構建了一套繁復的“五行系統”,此中有三次提到了“火”與“本朝”的關系,分別是《五行相生》中“南邊者火也,本朝”;《五行相勝》中“夫火者,本朝”;《五行順逆》中“火者夏,成長,本朝也。”
本朝便是漢朝,董仲舒以為屬火德。漢朝究竟屬于哪一德,漢人自己也爭論不休。《史記·歷書》記載,漢初沿襲秦歷,秦屬水德,漢亦水德;至文帝時,公孫臣認為漢為土德。水德、土德,加上董仲舒所說的火德,就有三種說法。漢為哪一德,關乎漢王朝繼承哪一統,淺顯地講就是漢王朝的符合法規性問題。
秦屬水德,尚黑,以“五行生克”論,繼秦之漢當為土德,土克水,尚黃。這與董仲舒所說的漢為火德相牴觸。同理反推,既然“故《年齡》應天作新王之事,時正黑統,王魯,尚黑”(《年齡繁露·三代改制文》),那么繼承周的就應該是尚黑的秦,從歷史看,繼周的本來秦,而經文寫“王魯,尚黑”,若何解釋?
秦人世代棲身于偏遠的西陲,清楚和運用“五行說”卻甚早。秦襄公始祭白帝,德公祭青帝,靈公祭黃帝和炎帝,始皇之時更有人論黃帝為土德、夏為木德、殷為金德,周為火德,秦變周當為水德。
“自齊威、宣之時,鄒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,及秦帝而齊人奏之,故始皇采用之。”(《史記·封禪書》)“五德終始說”本由戰國齊人鄒衍所創,鄒衍頗有聲名,遭到各國國君的禮遇,以致于司馬遷感嘆道:“其游諸侯見尊禮這般,豈與仲尼菜色陳蔡,孟軻困于齊梁同乎哉!”(《史記·孟子荀卿列傳》)
鄒衍之學說也因之而流布甚廣,始皇采用也在道理之中。與“五行”相配,秦國采用顓頊歷,顓頊歷建亥,以農歷十月為歲首。
建亥與夏建寅、殷建丑、周建子有本質分歧。清人提出“矯正亦改時”,學者對此作出解釋,認為清人的意思是四時的時間會隨著矯正而變化。[31]此說明顯有誤,混雜了月建和農歷。
建寅、建丑、建子、建亥,是說歲首、新年從哪一個月開始,農歷中的二十四節氣是固定包養女人的,不會因為歲首的變化而變化。
建亥的顓頊歷,《年齡緯·命歷序》說顓頊部落共傳20世,計350年,《易緯·稽覽圖》又說傳了500年,孰是孰非,不知畢竟。秦本為顓頊帝之后,顓頊帝絕地通天,創制了顓頊歷,以此來說,秦或許一向延用顓頊歷。
秦一統全國之后,顓頊歷變為全國的通行、通用歷,尚黑之風、禮儀軌制依然不變。秦的做法,很顯然,并不合適董仲舒、何休等公羊家所言:“王者必授命而后王。王者必矯正朔,換衣色,制禮樂,一統于全國,所以明易姓,非繼人與,通以己受之于天也。”(《年齡繁露·三代改制文》)
顯然秦人只知或只用“五德終始”說。董仲舒、何休為漢人,論“王魯”,除了推原孔子作《年齡》之旨意,也是在為漢王朝正名。劉邦樹立漢朝,這是史無前例的工作,相對于夏殷周秦四代來說,劉邦出生卑微,并不像之前的朝代,它們都是通過幾代、十幾代甚至幾十代人的盡力而樹立。因之,若何解釋劉邦、漢王朝的正當性和符合法規性成為漢儒必須要面臨的問題。
“王魯”,公羊三世說有“內其國而外諸夏,內諸夏而外蠻夷。”“內其國”指魯,魯就是夏,夏,“中國有禮儀之年夜,故稱夏;有服章之美,謂之華。”[32]“王魯”便是王華夏。
秦處西陲,歷來被華夏各國視為西蠻夷仲,故而董仲舒論“三代改制”特別論及:三統之變,近夷遐方無有,生煞者獨中國。“王魯”于董仲舒、何休等漢人而言又具有了時代意義,“王魯”“王(華)夏”同于“王漢”。
漢繼秦而起,繼承了秦的軌制,這是不克不及否認的事實。但漢朝的樹立者無尺寸之地、無累世之功,最終卻奪取了全國,這與三代包養網單次據德尚仁享有全國者判然不同。若何處理息爭釋秦漢兩朝的代繼成為漢儒念茲在茲的問題。
秦包養合約國、秦朝知曉“五德終始”之說,但不知“三統循環”“文質相復”之說。依據董仲舒、何休等漢人的見解,秦并全國后,正朔、服色等皆未變,凡此諸種分歧天道。而論定漢代秦而起時,董仲舒認為漢本是上接三代,至于以漢朝為火德,則是他給出的一種說法。
換言之,董仲舒明確區分了“五德終始”與“三統循環”。畢竟,兩套解釋學說本就彼此沖突,出于勾銷秦統、尊奉漢朝的意圖,董仲舒采用“三統循環”而不取“五德終始”。
注釋:
[1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184-186頁。
[2]何休:《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版,第5頁。
[3]何休:《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版,第7頁。
[4]詳參申屠爐明:《論何休對董仲舒“年齡公羊”學說的繼承和發展》,《齊魯文明研討》2011年第10期;施婧嫻:《孔廣森〈公羊通義〉“王魯說”考辨》,《史學史研討》2013年第2期;曾亦、郭曉冬:《年齡公羊學史》,華東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。
[5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155-156頁。
[6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160頁。
[7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273-包養故事276頁。
[8]何休:《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版,第3頁。
[9]何休:《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版,第7頁。
[10]何休:《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版,第3頁。
[11]何休包養女人:《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上海古包養平台籍出書社,2013年版,第55頁。
[12]段熙仲:《年齡公羊傳講疏》,南京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02年版,第30-32頁。
[13]曾亦、黃銘:《年齡公羊譯注》,中華書局2016年版,第14頁。
[14]參見殷慧、張子峻:《“宗周”抑或“黜周”——“吾其為東周乎”“吾從周”析論》,陳明、朱漢平易近主編:《原道》,2016年第3期,新星出書社。
[15]潘雨廷:《易學史發微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7年版,第22-72頁。
[16]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》,中華書局1990年版,第239頁。
[17]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中華書局1983年版,第90頁。
[18]顧炎武:《日知錄集釋》,岳麓書社1994年版,第241頁。
[19]王利器:《呂氏年齡注疏》,巴蜀書社2002年短期包養版,第1123-1124頁。
[20]向宗魯:《說苑校證》,中華書局1987年版,第169頁。
[21]潘雨廷:《易學史發微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7年版,第42頁。
[22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186頁。
[23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,1992年版,頁186頁。
[24]《禮記正義》,鄭玄注,孔穎達疏,上海古籍出書社2008年版,第2079—2082頁。
[25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190頁。
[26]董仲舒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182頁。
[27]何休:《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版,第11頁。
[28]《漢書》,中華書局1962年版,第1951頁。
[29]曾亦、黃銘:《年齡公羊傳譯注》,中華書局2016年版,第3頁。
[30]何休:《年齡公羊包養違法傳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3年版,第57頁。
[31]曾亦、黃銘:《年齡公羊傳譯注》,中華書局2016年版,第3頁。
[32]《左傳正義》,杜預注,孔穎達疏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版,第1986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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